五三惨案
五介於四與六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三、四、五、六……。」大寫作「伍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5」。姓。如漢代有五京。
三介於二和四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」。大寫作「参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3」。姓。如明代有三成志。第三位的。表多數或多次的。屢次、再三。參見「三思」、「三復」等條。同「仨」。
惨
案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。長方形的桌子。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。與公務相關的文書、成例或獄訟判定的結論。提議或計畫之類的文件。文章中,作者所加的說明或判斷。向下壓。考查、察辦。依據、依照。乃、於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