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乡遇故知
他第三人稱。指你我以外的第三人。另外的、別的。其它方面的。別的方面或其餘的事。用於句中當襯字,無所指。如:「唱他幾句」、「喝他幾杯」。有時綴以「這」、「那」。如:「投宿於他這旅舍」、「看他那天氣好像要下雨」。亦可綴「這個」。如:「我恨就恨他這個冰天雪地」。(一)之又音。
乡
遇相逢、不期而會。如:「巧遇」。《書經.胤征》:「入自北門,乃遇汝鳩、汝方。《史記.卷八.高祖本紀》:「還至栗,遇剛武侯,奪其軍。」契合、投合。得志、得到賞識。對待。遭受。抵擋、對付。機會。姓。如漢代有遇沖。
故知遂知。舊識的朋友。《西遊記.第三八回》:「八戒卻纔歡喜道:『原來是個故知。』」也作「故交」、「故舊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