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刑去刑
以用。仰賴、憑藉。認為。可、能夠。令、使。因為、由於。按、依。在、於。加在前、後、左、右、上、下、往、來、東、西、南、北等字之前,表時空和方位的界限。連及。而、且。因此。目的在於。與、和。置動詞後,無義。太、甚。既、已經。愈益、更加。緣故、理由。以色列的簡稱。姓。如漢代有以彤。
刑法律上處罰罪犯方法的總稱。常法、典範。殺害。取法、效法。正。
去往、到。與「來」相對。離開。死亡。距離。送、發出。除掉。放棄。失掉。過去的。表示事情的進行。相當於「啊」、「了」。平上去入四聲之一。參見「去聲」條。姓。如漢代有去卑。
刑法律上處罰罪犯方法的總稱。常法、典範。殺害。取法、效法。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