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法為教
以用。仰賴、憑藉。認為。可、能夠。令、使。因為、由於。按、依。在、於。加在前、後、左、右、上、下、往、來、東、西、南、北等字之前,表時空和方位的界限。連及。而、且。因此。目的在於。與、和。置動詞後,無義。太、甚。既、已經。愈益、更加。緣故、理由。以色列的簡稱。姓。如漢代有以彤。
法律令。制度。範式、原則。途徑。佛、道等的道理。方術、技巧。法國的簡稱。舊音ㄈㄚˋ fà。姓。如漢代有法雄。仿效。可為法則的。屬於佛家的。在「沒法兒」、「想個法兒」等語詞中的音讀。參見「法子」條。
為創制。行、作。治理。建立、設置。擔任。變成。是。使。被。與、同。則。若、如果。抑、或。用於句中的賓語倒裝。用於句末,表示疑問、反詰的意思。用於句末,表示感嘆的意思。表示程度或範圍的廣大,無義。姓。如漢代有為昆。因,表示原因。替、給。對、向。為了,表示行動的目的。幫助。將。
教訓誨、誘導。使、讓。禮儀、規矩。宗教的簡稱。姓。如明代有教輔直。傳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