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言徇物
以用。仰賴、憑藉。認為。可、能夠。令、使。因為、由於。按、依。在、於。加在前、後、左、右、上、下、往、來、東、西、南、北等字之前,表時空和方位的界限。連及。而、且。因此。目的在於。與、和。置動詞後,無義。太、甚。既、已經。愈益、更加。緣故、理由。以色列的簡稱。姓。如漢代有以彤。
言說、講。談論。陳述。詢問。告訴、告知。話語、所說的話。字。一句話稱為「一言」。學說、言論。姓。如春秋時有言偃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語助詞,無義:➊ 置於句首。《詩經.衛風.氓》:「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言既遂矣,至于暴矣。」《左傳.僖公九年》:「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於好。」➋ 置於句中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德言盛,禮言恭。」《詩經.邶風.泉水》:「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」參見「言言」(二)條。
徇巡行時示眾並宣布號令。攻占、掠取。順從。為達某種目的、理想而犧牲生命。迅速。使。營求、謀求。
物存在於天地間一切人事物的通稱。指我以外的人、事、境界。相對於「我」而言。指作品或言談中的內容。典章制度。特指人。選擇。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