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辭取人
以用。仰賴、憑藉。認為。可、能夠。令、使。因為、由於。按、依。在、於。加在前、後、左、右、上、下、往、來、東、西、南、北等字之前,表時空和方位的界限。連及。而、且。因此。目的在於。與、和。置動詞後,無義。太、甚。既、已經。愈益、更加。緣故、理由。以色列的簡稱。姓。如漢代有以彤。
辭辯訟的話。《說文解字.辛部》:「辭,說也」。敘述、說明的語言文字。口實、話柄。文體名。起於戰國時期的楚國,屈原為最具代表性的作家。漢人集屈原、宋玉等人作品為楚辭,後人因稱此類賦體文學為「辭賦」或「辭」。告知。推卻、不接受。告別。責備。解雇、解聘。參見「辭退」條。
取拿。得到。接受、收受。捕捉。選擇。求、尋求。迎娶。置於動詞後,表示動作的進行。姓。如宋代有取希作。
人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,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以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。別人、他人。每人。某種類型、身分的人。人的品格和性情。姓。如明代有人杰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