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若水火
判分、分開。區別、分辨。分明、辨明。決斷是非曲直。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。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,宋以宰相判樞密院。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。斷語。文體的一種。仿判獄的文詞,可見其推理、辯駁的能力。科舉取士,亦以試判。分別的樣子。
若一種香草。姓。如漢代有若章。順從。及、比得上。奈。如果、假如,表示假設。至於,表示另提一件事。或、或者,表示選擇。乃、才。似、好像。你、你的。如此、這樣。參見「般若」、「蘭若」等條。
水火水與火。比喻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物品。比喻烹調飲食。比喻災難。比喻彼此不能相容。大小便的隱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