妨害公务罪
妨害阻礙及損害。《荀子.仲尼》:「援賢博施,除怨而無妨害人。」《後漢書.卷四八.楊終傳》:「先祖為之而已毀之,不如勿居而已,以其無妨害於民也。」也作「妨礙」。
公平分。使多數人得知或分享。一種古代的爵位,位居五等之首。稱謂:➊ 對祖父的稱呼。如:「外公」。➋ 對年長或有地位者的尊稱。如:「主公」、「老公公」。➌ 婦人稱丈夫的父親為「公」。如:「公公」、「公婆」。對同輩的敬稱。平正無私。有關眾人的事物。姓。如漢代有公儉。屬於大眾的。雄性的。不掩飾、不隱藏的。國家負責的。
务
罪過失。犯法的行為。苦痛、苦難。刑罰。歸咎、責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