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鼎一臠
禁制止。拘押。避諱、忌諱的事。法律、習俗所不允許的行為。古時稱天子居住的地方。承擔、受得住。耐,多指物體的耐用而言。
鼎古代用來烹煮食物的金屬器具。圓腹、三足兩耳,亦有四足的方鼎。盛行於商、周時代。古代傳國的寶器。相傳夏禹鑄九鼎以為傳受帝位的重器。比喻三公、宰相、重臣等高位。古代烹殺罪人的刑具。福建方言。指鍋子。如稱廚房為「鼎間」,稱鍋蓋為「鼎蓋」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鼎有三足,引申為三方並立。方、正。大。
一自然數的開始。如:「一、二、三……。」大寫作「壹」。阿拉伯數字作「1」。姓。如明代有一炫宗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單個。相同、一致。專注的。全、滿、整。每、各。一次。另外的。統一。才、剛剛。偶然。表示加強的動作或突然的現象。概括。每每、每逢。放在二疊字動詞之間,表行為是不費力或嘗試性的。事物的某方面。竟、乃。表示事出意外。皆。表示程度,加強語氣。或。(「一」字單用或在一詞一句的末尾,念陰平聲;在去聲字前,念陽平聲;在陰平、 陽平、上聲之前,念去聲。)
臠把肉切割、分解成肉塊。參見「臠臠」條。(一)之又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