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於竹帛
著顯露、表現。標舉、標示。撰述、寫作。記載。文章、作品的通稱。《詩經.齊風》的篇名。共三章。根據〈詩序〉:「〈著〉,刺時也。」或亦指嫁者即事之詩。首章三句為:「俟我於著乎而,充耳以素乎而,尚之以瓊華乎而。」著,與宁通,指門屏之間。而,語尾助詞,無義。充耳,以玉塞耳。以素,繫以素絲。尚,加也。瓊華,美玉。顯明。表示狀態的持續或已有了結果。接觸。陷入、中計。恰好、得當。穿上。附、接觸。及、到。開花或結果。命令、差使。下棋行子。處事的方法、計策。事情的歸宿。表示動作正持續進行。表示動作的存有。表示某種情形的程度。表示命令或囑咐的語氣。計策、方法。放置。受。發生。北方方言。指意見相合、同意。
於在。給。向。對。到、至。從、由。被,置於動詞之後,表示被動。為、為了。比,置於形容詞之後,表示比較。 和、與、跟。與、和,表示並列。依靠。位於句首的語氣詞,無義。姓。如宋代有於清言。「烏」的本字。表示感嘆、讚美的語氣。
竹帛簡冊與縑素,古代用以記載文字,引申為史籍典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