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提其耳
言說、講。談論。陳述。詢問。告訴、告知。話語、所說的話。字。一句話稱為「一言」。學說、言論。姓。如春秋時有言偃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語助詞,無義:➊ 置於句首。《詩經.衛風.氓》:「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言既遂矣,至于暴矣。」《左傳.僖公九年》:「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於好。」➋ 置於句中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德言盛,禮言恭。」《詩經.邶風.泉水》:「駕言出遊,以寫我憂。」參見「言言」(二)條。
提用手懸空拿著。從下往上移。把預定時間往前移。領取。舉出、揭示。振作。說、談。警覺。舀酒、油等的長柄器具。姓。如春秋時晉國有提彌明,清代有提橋。參見「朱提」條。投擲。參見「提防」、「提溜」等條。
其他、他們。用於第三人稱。他的、他們的。這個、那樣,表示指示。殆、大概,表示揣測。將,表示時間。豈、難道,表示反詰。可、應該,表示期望。若、如果,表示假設。還是、或是,表示選擇。發語詞,無義。然,語中助詞。表示語氣的加強。姓。如漢代有其石。置於句中或句末。用於彼、何之後。置於語尾,表疑問的語氣。人名用字。如漢代有酈食其(音ㄌㄧˋ ㄧˋ ㄐㄧ)。
耳人及動物的聽覺器官與平衡器官。可分外耳、中耳、內耳三部分。凡器物兩旁附有以便於提攜的把手均稱為「耳」。形狀像耳朵的東西。姓。如明代有耳元明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聞、聽。位於句末,表決定的意思。相當於「矣」、「了」。位於句末,表限制的意思。相當於「而已」、「罷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