額外主事
額外超出定額以外、另外的部分。
主事主持、掌理事務。職官名。漢代光祿勳屬官置有主事,為所屬官員中最優秀者;南北朝時置尚書主事令史,為官署中的事務員,均非正式官職。至金時主事始為正官;明代六部各設主事,官階從從七品升為從六品;清代升為正六品,與郎中、員外郎並列為六部司官。民國初年在各部下亦設主事,職位與現在各部的科員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