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案方丈
食吃的東西。生計、俸祿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吃、吃飯。嚐到、承受。消耗、虧損。違背、背棄。參見「食言」條。人名用字。如漢代有酈食其,音讀為(ㄌㄧˋ ㄧˋ ㄐㄧ)。拿食物給人或牲畜吃。
案古代盛飯食的短足木盤。長方形的桌子。牽涉到法律或政治的事件。與公務相關的文書、成例或獄訟判定的結論。提議或計畫之類的文件。文章中,作者所加的說明或判斷。向下壓。考查、察辦。依據、依照。乃、於是。
方丈長寬各一丈的面積。維摩詰所說經說,維摩詰居士居住的臥室一丈見方,但容量無限,禪宗取其意,以方丈名住持所居之室。僧寺的住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