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鐺有耳
鼎古代用來烹煮食物的金屬器具。圓腹、三足兩耳,亦有四足的方鼎。盛行於商、周時代。古代傳國的寶器。相傳夏禹鑄九鼎以為傳受帝位的重器。比喻三公、宰相、重臣等高位。古代烹殺罪人的刑具。福建方言。指鍋子。如稱廚房為「鼎間」,稱鍋蓋為「鼎蓋」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鼎有三足,引申為三方並立。方、正。大。
鐺參見「鋃鐺」、「鐺鐺」等條。古代一種有腳的鍋。現在通用的平底淺鍋,用來烙餅或炒菜。
有表事實、狀況的正面存在,與「無」相對。豐足、富裕。多,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。故意。置於名詞前,作音節的襯字。某,表示不確定。姓。如漢代有有祿。表示重複、反複、連續。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,表示數目的附加。
耳人及動物的聽覺器官與平衡器官。可分外耳、中耳、內耳三部分。凡器物兩旁附有以便於提攜的把手均稱為「耳」。形狀像耳朵的東西。姓。如明代有耳元明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聞、聽。位於句末,表決定的意思。相當於「矣」、「了」。位於句末,表限制的意思。相當於「而已」、「罷了」。